欧洲议会力推“只有‘是’才算同意”的强奸罪新标准
欧洲议会 28 日以明显多数通过一项决议,呼吁欧盟统一强奸罪法律定义,引入“只有明确同意才构成合法性行为”的认定标准。决议提出,性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应以是否存在“自愿、知情且可撤回的同意”为核心判断依据,并明确指出,沉默、未反抗、既往亲密关系或婚姻关系,均不能被视为同意。这一立场被称为“Only yes means yes(只有‘是’才代表同意)”。
该模式最早由瑞典在 2018 年立法确立。尽管支持者认为有助于加强对受害者的保护,反对意见则担忧举证和司法适用难度。相关决议尚不具法律效力。